很多朋友对于诚信之乡 *** 和乡干部包工程违法吗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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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欠款,拖欠 *** 怎么处理
1、拖欠 *** 有以下几个解决办法:
2、一、对业主逾期付款及时主张权利或保存证据
3、 *** 一般分为动员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质保金。
4、首先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尽管相对甲方,施工方处于不利的地位,但是还是要据理力争,争取在合同中尽可能约定一个对施工方有利的预付款、进度款支付比例。
5、因为,在工程进展过程中,施工单位享有主动权,如果业主建设单位延期付款就可以顺延工期来制约业主,因此应当争取在工程完工前更大限度的争取支付较大数量 *** 。
6、再者,在工程进行过程中,一旦业主建设单位出现逾期支付预付款或进度款的情形,不能碍于情面,而不及时提出,应及时提出要求付款的书面申明或索赔申请。这样一是可以在工程索赔程序中获得主动,二是也为将来可能发生的诉讼提供了最充足的证据。
7、再者,对于 *** 的支付状况要及时核对,必要时定期和业主建设单位采取财务对账的方式来固定证据。对账的书面单据要加盖双方的印章。
8、由于财务对账属于业务部门之间的行为,因此不会引起发包人的防范,而财务的对账单据是可以作为证据欠款诉讼中使用的,这样即使发生了 *** 也可以使得施工企业处于有利地位。
9、二、充分利用建筑合同有效 *** 问题来确保 *** 回收
10、这个策略的背景是我国严格的建筑资质管理 *** 与目前建筑市场挂靠借用资质、转包工程普遍存在的矛盾 *** 。由于我国法律认定这些转包、挂靠均属于无效合同。
11、因此,如果签订了这类合同后出现恶意拖欠 *** 的现象,施工企业可以针对具体情况要求 *** 宣告合同无效。
12、因为一旦合同无效,就存在返还 *** 的问题,而且施工企业在合同无效后不仅可以要求承包人返还,而且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还可以要求 *** 判决业主建设单位直接对其返还 *** (业主支付后再从其应付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即可)。
13、这样就将资金实力相对雄厚的业主建设单位牵涉进法律关系中来,为分包施工企业获得欠款提供了有利保证。
14、三、合理合法顺延工期促使 *** 及时支付
15、普遍存在一个问题:承包人因拖欠 *** 提 *** 讼,发包人往往以工期逾期为由提出反诉,提出逾期违约赔偿来抵销承包人的诉讼请求。
16、因此,如果出现了逾期付款的问题,施工企业应当充分利用法律赋予承包人的顺延工期的权利。此时,承包人应当及时书面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或者委托律师第三方发出律师函以保存发出书面函件的证据)。
17、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付款义务,施工企业可以再次发函要求发包人赔偿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等损失,并告知其相应顺延工期。
18、如果施工企业履行了合法的程序,那么就可以避免因为 *** 拖欠后,陷入既要避免垫资施工损失又怕耽误工资导致业主索赔的两难境地。
19、四、对有争议的工程量和定价及时保存证据或提出司法鉴定
20、虽然签订了施工合同,但是由于工程本身的不确定 *** ,在施工过程 *** 现工程量的改变也就在所难免了。一般对于工程变更,要及时按照业主建设单位要求履行工程变更的认可手续。
21、在律师的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由于口头约定变更,导致工程结算时对工程量和定价发生争议导致诉讼发生的情况。
22、对于这种情况,施工企业可以采取三种方式来维护自己利益:
23、根据合同约定,如果合同的补充协议对这部分工程量做了约定则可以作为依据。
24、没有合同约定的,可以根据当时施工双方以及监理单位、材料商等第三方的工程量确认证据来计算工程量。
25、参照签订合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 *** 和计价标准结算 *** (一般指建造定额标准)。
26、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 *** 作司法鉴定(司法鉴定也是依据建筑定额标准鉴定)。
27、五、不要忽视工程欠款利息的权利主张
28、拖欠 *** 现象在建筑领域非常常见。因此,对于欠款,施工企业一是要及时催收,二是要在合同中提前约定欠款的违约处理办法。
29、但是,在一些施工企业的看来,能要回本金就不错了,所以往往能忽视了利息的权利。其实我国法律对工程欠款的利息作出了特别的保护 *** 规定。
30、施工企业首先可以要求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或者违约金。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与其他债务不同(一般债务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即使工程欠款没有约定利息施工企业仍然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期同类 *** 利率要求支付利息,法律也是支持的。
31、利息应自约定付款次日起算。没有约定付款时间或者按照约定难以确定付款时间的,利息自合同约定的 *** 结算之日起算。难以确定 *** 结算时间的,以工程交付次日起算。
32、施工企业提出利息赔偿请求有以下好处,一是可以争取 *** 判决利息赔偿弥补资金占用损失,二是可以在诉讼或执行阶段,以放弃利息为 *** ,丢卒保车,通过 *** 调解来争取本金的及时返还。
33、六、要特别注意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问题
34、根据本律师办理工程欠款案件的经验,还有一个需要建筑企业特别注意的是诉讼时效问题。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 *** 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 *** 。
35、我国《民法总则》之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 *** 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这表明,债权债务诉讼的时效是三年,也就是说施工企业对于工程欠款原则上应当在应付款之日起三年内要求 *** 诉讼解决。
36、当然,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欠款,这就存在法律诉讼技巧问题,其实也可以提出诉讼或申请支付令,财产保全, *** 也会受理,如果对方没有提出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则 *** 还有支持原告的可能,这就需要施工企业和律师共同研究具体的解决方式。
37、七、实际施工人应当充分利用法律的特殊保护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8、原则上,劳务分包方等实际施工人由于直接和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因此他们是不能越过承包人直接 *** 没有合同关系的业主或者总承包人的。
39、但是由于实际施工人往往是劳务队、包工头等建筑领域从业者,他们的欠款往往涉及到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因此,法律对此做了特殊规定。
40、如果施工方拖欠劳务分包方实际施工人的款项,劳务分包方可以选择两种方式 *** ,一是 *** 与自己有直接劳务分包关系的施工方,二是可以 *** 业主建设单位和施工方,业主应当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劳务分包方承担责任。
41、因此,如果业主建设单位拖欠施工方 *** 导致施工方拖欠劳务费的,劳务分包方是可以通过 *** 业主和施工方,由业主直接向劳务分包方支付款项来保护自己权利的。再者,将资金雄厚的业主建设单位列为被告,也有利于事实的查明和向业主施加压力促使业主协助施工方及时支付劳务费用。
42、八、房建工程施工人要及时行使工程留置权、优先受偿权
43、由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本身具有较高经济价值,因此如果业主拖欠款项,施工企业一是行使工程留置权。
44、即建设单位可以将在建或者完工的工程保留,并通过 *** 变卖等方式来实现自己的权益。
45、二是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特别是对于承建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项目, *** 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发包方不能按合同支付 *** ,经催告,施工企业可以申请人民 *** 拍卖在建工程或已完工工程,拍卖所得优先支付给施工企业。
46、九、以债权 *** 形式变相取得工程欠款
47、工程欠款是个老大难问题,其解决必然要耗费大量的精力,贸然采取诉讼方式也会 *** 双方的合作关系,因此要综合采取诉讼及非诉讼等多种手段来促使欠款得到及时偿付。
48、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以下简称“北京市住建委”)获悉, *** 、 *** 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49、 *** 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对各省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治理拖欠工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50、为贯彻部际联席会议和 *** 北京市委、市 *** 的工作部署,有效规范建设单位 *** 结算和支付行为,从源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北京市住建委制定了《关于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 *** 结算和支付相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51、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04年 *** 开展清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 *** 工作以来, *** 办公厅及有关部门多次印发文件,严禁拖欠 *** 。
52、住房城乡 *** 也将拖欠 *** 的建设单位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知》明确规定,对经人民 *** 认定拖欠 *** 的建设单位,应当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对其新建项目,不予批准开工。属于 *** 投资工程的,不得要求施工单位以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
53、该负责人强调,当前,一些建设单位契约精神缺失,无故拖延结算和支付 *** ,造成合同 *** ,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
54、因此《通知》明确了过程结算的内容,规定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结算并支付 *** 。
55、参考资料来源:新京报-严禁拖欠 ***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二、乡镇 *** 欠我公司50余万 *** 不能偿还
1、按实际情况,如果乡镇 *** 欠公司50余万 *** ,不能偿还,经双方协商无效,可以直接向 *** *** ,要求乡镇 *** 履行合同义务,偿还 *** ,经 *** 判决生效后,乡镇 *** 依然不支付相关的款项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请求人民 *** 强制乡镇 *** 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
2、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 *** *** 事诉讼法》
3、第三条人民 *** 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4、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 *** 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5、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 *** 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 *** 申请执行。
三、关于建筑业拖欠 *** 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下面是中达咨询给大家带来关于建筑业拖欠 *** 问题的调查与思考,以供参考。
近年来,我国建筑业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现象愈演愈烈,已普遍引起社会各界的特别关注。我会在调查中了解到,拖欠工资的主要原因是建设单位常年拖欠 *** ,致使施工企业的资金被大量占用,资金入不敷出已到了难以支付工资的程度。多年来,拖欠 *** 问题一直困扰着建筑业,尽管 *** 及 *** 等有关主管部门对此十分重视,采取过一系列措施,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干扰,收效甚微。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加速解决拖欠 *** 问题,2003年第4季度初,我会组织力量对全国建筑企业开展调查。
一、我国建设领域 *** 拖欠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我国建筑施工企业 *** 被拖欠现象相当普遍,其严重程度主要表现在拖欠数额十分巨大,并且呈现疾速增长的势头,给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
(一)多年来拖欠 *** 数额有增无减
据 *** 提供的数字,截至2002年底,全国建设单位累计拖欠建筑施工企业 *** 达3365亿元,相当于当年建筑业总产值的19.6%.
近几年来 *** 拖欠数额的增长呈现几何级数攀升的趋势。有关资料显示,19 *** 年底,全国建筑施工企业被拖欠 *** 总额达到200亿元,1993年增至308亿元,1995年超过600亿元。特别是“九五”以来,建设领域拖欠 *** 加剧,拖欠款规模逐年加大。1996年年底,建筑企业(指四级及四级以上建筑企业)被拖欠 *** 1360亿元,全行业拖欠款影响深度(即期末被拖欠 *** 与报告期建筑企业总产值的比值反映)为16.4%;至2001年底被拖欠款总量达到2787亿元,全行业拖欠款影响深度达到18.1%.
建设领域拖欠款清收难, *** 久拖不还的现象日趋严重。中国建筑总公司被拖欠 *** 高达160亿元,其中被拖欠3年以上的款项占25%,被拖欠时间最长的一笔达20年之久。在广东省,拖欠3年以上的 *** 比例竟高达71%.
据对调查收集来的材料分类统计结果显示,建设领域被拖欠 *** 结构呈现出以下特点:
国有建筑企业、大型建筑企业是被拖欠大户。据对2001年度拖欠款数据的分析,我国国有建筑企业被拖欠款约为1131亿元,占建设领域全部欠款的40.6%,拖欠款影响深度达22.6%,明显高于全国18.1%的平均水平。全国一级大型建筑企业被拖欠 *** 1621亿元,占全部被拖欠数额的58.2%,拖欠款影响深度为25.7%,高于所有企业平均水平7.6个百分点。
被拖欠数额较大的建筑企业集中在东部地区,约为54.5%.截至2001年底,全国建筑企业被拖欠 *** 2786.8亿元,东部地区建筑企业被拖欠 *** 1760亿元,占全国被拖欠总量的63.1%.
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 *** 问题比较突出。房地产业是一个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行业,房地产经营者是拖欠 *** 现象的“推波助澜”者。据国家 *** 数据,截至2001年年底,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 *** 979.17亿元,占全部拖欠款的39.8%,有些地区甚至高达50%.
*** 投资的公益 *** 建设项目拖欠 *** 相当严重。根据国家 *** 统计,到2001年底,全国各地 *** 投资工程拖欠 *** 达660.75亿元,占全部拖欠 *** 额的26.7%.
集体经济和 *** 经济建设项目对拖欠 *** 依赖较大。集体经济和 *** 经济企业多为中小企业。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较少,建设项目资金相对比较缺乏,同时集体企业和 *** 企业权责比较明晰,更具有拖欠 *** 的 *** 和动力。
(三)拖欠 *** 给社会各方面造成的恶劣影响
束缚企业经营,制约行业发展。我国建筑业属微利行业,利润率不足2%.中国建筑总公司算了一笔账:如果本企业年产值为400亿元,若按照1%的利润率计算,总公司160亿元的被拖欠款相当于8个工程局白干40年。由此可见,拖欠 *** 对企业的影响相当严重,不仅影响了资金的周转,而且还大大增加了 *** 利息负担和负债率,甚至一些企业因资不抵债导致破产。此外,大量资金被占用,还影响了企业生产设备更新和技术进步,造成企业骨干、技术人才大量流失。更为严重的是,一些企业为转嫁拖欠 *** 的风险,在工程中偷工减料,降低质量标准,给建筑产品留下了安全隐患。
建筑业是一个目前拥有6.6万多家企业,3 *** 3万职工的大行业,是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拉动内需,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行业之一。可是巨额拖欠款使得全国国有企业的利润逐年锐减,已经形成了我国建筑业 *** 发展的明显障碍。
影响职工生活,危及社会稳定。巨额 *** 的常年拖欠导致企业资金严重紧缺,长期不能按时、足额支付职工的工资、医 *** 费、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不能如数如期归还职工的集资款,尤其是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日趋严重。目前全国进城务工农民已超过1亿人,其中多数集中在技术含量较低、劳动密集度较高的建筑业,建筑工地成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灾区。近年来,建筑企业累计拖欠工资约316亿元,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并因此多次引发了集体 *** 以至堵路、封桥、 *** 等事件,一些农民工甚至用“ *** ”、“ *** ”等极端方式追讨工资,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 诚信原则,搅乱市场秩序。拖欠 *** 问题造成了广泛的连锁反应和恶 *** 循环。一方面建筑业企业被大量拖欠 *** ,另一方面建筑业企业又拖欠分包企业的 *** 、材料设备供应厂商的购货款、农民工工资和国家税款、银行 *** 。大量“三角债”的产生,引发了多头的债务 *** ,造成了社会信用关系的极大扭曲,同时也掩盖了因建设资金不足而盲目建设的问题, *** 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二、产生 *** 拖欠和 *** 久欠不决的主要原因
表面上看,建设单位拖欠 *** 主要原因可归结为三点:一是建设资金不足,工程预算不准确;二是工程启动后原材料涨价或原设计方案变更,造成预算追加,引发双方矛盾未决;三是工程决算 *** 时间太长,有的拖延两年之久。从深层次分析,产生 *** 拖欠及久拖不决的原因比较复杂,我们认为主要可归结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建筑市场供求失衡是拖欠 *** 产生的基础
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生产领域广阔,在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中容纳了大量的就业人员。随着二元经济结构并轨,在城乡劳动力市场走向统一的过程中,农村建筑队伍异军突起,全国建筑业劳务队伍迅速扩大出现严重膨胀,行业规模超量发展、组织结构不合理,导致生产能力明显过剩。此外, *** *** 以来,大规模建设的投资主体、资金来源、投资方式、融资渠道等都发生了根本 *** 转变,在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中,国家 *** 分已由主体地位下降到不足10%,但人们对发展的要求又远远高于现有的投资能力,使得资金不足的问题更显突出,尤其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有资金普遍缺乏,其项目投资70%来源于银行 *** ,绝大多数工程项目资金到不了位。建筑施工队伍增长远大于建设工程项目数量的增长,而建设投资又远跟不上建设项目数量的发展,导致建筑市场激烈无序甚至恶 *** 的竞争。为了生存,施工企业饥不择食,面对垫资、压价,明知陷阱也往里跳,由此又使得建筑市场中的业主们受利益驱动,萌发了“不欠白不欠”的不健康心态,导致市场主体;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之间的不平等交易。
(二)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是 *** 拖欠成风的根本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和法制经济,社会运行的基础之一就是信用体系。我国市场经济发育尚不充分,信用法规不健全,信用档案、信用征信、工程担保等一系列信用 *** 远未建立,往往由于守信者没有得到应有的收益和相应的鼓励,失信者得到了不应得到的收益甚至暴利而没有受到应有的谴责和处罚,客观上形成了对市场行为的 *** 诱导。从建设单位情况看,信用意识普遍淡漠,信用缺失行为盛行。有的建设单位不按照基建程序办事,在建设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超投资申报项目,无资金先上项目,减少资金上大项目,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给工程项目留下很大的资金缺口。有的建设项目投资者受利益驱动,把拖欠 *** 作为一种经营手段、生财之道,不讲信用、不守合同,就是有钱也理直气壮地拖欠 *** 。从施工队伍情况看,建筑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建筑企业普遍缺乏信用风险防范意识,对被拖欠的应收账款视而不见,只满足于能够揽到工程,因此在承揽工程中往往忽视信用风险,上当受骗。
(三)行业市场法制环境不完善是拖欠 *** 成风的关键
随着建筑业发展和投资主体多元化,我国建筑市场的主导已经由过去施工企业转变为建设单位,但是有关法规相对滞后,很难约束建设单位的行为。如《建筑法》规定发包单位应当履行合同约定及时拨付 *** ,却缺少对工程竣工决算的期限、方式等规定和业主违约责任条款,使施工合同有关条款的订立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和法律保障。一些 *** 的合同 *** 难以判定,造成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 *** 长期得不到解决。又如《招投标法》虽 *** 已久,但尚无实施办法,严格 *** 作仍有困难。再如我国《刑法》缺少对恶意拖欠造成严重后果的债务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致使恶意拖欠行为一再得逞。
对于国家和有关主管部门已经 *** 的一系列建筑市场法规,有法不依、 *** 不严、执法力度不足的现象普遍存在。近年来,面对开发商的恶意欠款,施工企业纷纷拿起法律 *** ,可结果往往“赢官司难,胜了官司执行更难”。这种情况在农民工依法 *** 企业欠薪案件中也屡见不鲜,受侵害者的合法权益最终得不到法律的维护,使得不守信者更加有恃无恐。
简言之,一方面市场主体为追求各自的经济利益淡薄法律,一方面市场监管不力,对有悖规则的市场行为缺少必要的法律手段制约。多年来这种“民不究法不办”的状态,致使拖欠者堂而皇之,被拖欠者敢怒而不敢言,拖欠 *** 现象在建筑市场愈演愈烈。
(四) *** 拖欠行为是治理拖欠问题的主要障碍
目前我国建筑业项目法 *** 制不健全,建设项目法人对项目及资金的筹划、建设实施、生产经营的责任和投资风险责任并未得到完全落实,对建设项目法人行为缺乏必要的约束。特别是 *** 工程“投资、建设、监管、使用”一体化, *** 的市场行为几乎不受任何制约,致使一些地方 *** 在资金不落实或存在大量资金缺口的情况下,依仗权力进行项目建设导致拖欠款。由于对 *** 工程缺乏有效的市场监督和约束,加之建筑企业与 *** 之间没有建立平等的市场主体关系,无论资金是否到位,企业都要把工程当作 *** 任务完成,垫资也得干,结果多数建设项目都有大量的拖欠款产生。 *** 拖欠 *** 给施工企业造成的危害绝不仅仅在于拖欠数额本身,还在于助长了建筑市场拖欠之风蔓延,增加了治理的难度,尤其使 *** 治理拖欠的重拳难出,重锤难下。
三、关于治理拖欠 *** 问题的进展情况及对彻底治理拖欠款问题的几点建议
2003年, *** 及有关部委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根治拖欠 *** 问题加大了力度,强调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提出从2004年起,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 *** 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目前,清理拖欠 *** 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已初见成效,特别是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大有进展,据有关部门初步统计,截止到2004年1月中旬,全国已偿付历年拖欠建筑业农民工工资215亿元,清欠率68%,其中,2003年发生的欠款已兑付 *** %.
在这个问题终于进入解决阶段的时候,我们不得不反思一下,拖欠 *** 经过多年的积淀和渗透已经遍及各级 *** 部门和社会各个行业,早已尽人皆知,为什么产生了如此恶劣的影响还能够在建筑市场存在这么多年?为什么拖欠 *** 问题解决过多次反而越欠越多?为什么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年年抓,反而愈演愈烈?在反思中,我们应该总结教训,并以此为鉴,对这次清理拖欠 *** 的大规模行动的重大及深远意义应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应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标本兼治,不断加快改进、完善建筑市场的步伐,使这些危害社会稳定和危害企业、职工的 *** 现象得以彻底根治。在目前治理拖欠 *** 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过程中,我们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一)对当前的治理拖欠工作在认识和运作上应有进一步的拓展和深化
*** 发布的《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 *** 问题的通知》和有关部委的要求对于如何解决拖欠问题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其力度和手段都是前所未有的,为打一场清理拖欠 *** 的攻坚战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经济市场的整顿牵一发动全身,绝非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从根本上解决拖欠款,实际是规范市场秩序的问题。因此,有关主管部门不仅要突出重点抓拖欠,还要全面审视建筑市场,制定长期的整治计划。在暴风骤雨式的整顿清欠之后,各级有关 *** 部门还应坚持不懈地把好各自的关口,对市场经济发展的每一个阶段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必要的超前研究和预测,并早做防范,一旦发现问题早做处理。应在这次清理拖欠 *** 工作中,不断完善有关部门在 *** 部署下的工作协商 *** 和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并将这一格局引入到进一步 *** 、完善有关 *** 部门的管理体制和职责中去。
(二)把治理拖欠款的根本措施归结到法制建设上来
首先,应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目前清理建筑业拖欠 *** 和民工工资还主要依据行政措施,应该把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增加其时效 *** ,加大其制约力度;应抓紧修改《建筑法》、完善《招标投标法》,增加法律对规避招标、肢解工程、任意压价、压缩工期、拖欠 *** 等违法行为明确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规定;应尽快 *** 《劳动合同法》和《集体合同法》,明确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在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和企业工资支付中的基础 *** 作用,为保护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应尽快补充我国《刑法》、《民法》中对 *** 诚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严加处罚的规定和司法解释,以充分发挥我国法律对市场经济中良好信用关系的刚 *** 保障作用。
其次,应加大对市场经济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高各有关方面人员的法律意识,使其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提高其守法的自觉 *** 。尤其应强化各级 *** 的法治意识,使建筑业市场的管理真正纳入法治的轨道。
第三,应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应充分发挥计划、建设、银行、劳动保障等部门联动执法的作用,认真开展建设工程执法监察,加强执法队伍的力量,完善严厉打击拖欠款等市场 *** 行为的具体办法,各主管部门应公开政策法规、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岗位职责、公开办事结果,对场外交易、私招乱雇、肢解分包、乱挂乱靠等违法乱纪行为公开查处;应充分发挥纪检 *** 门的作用,加强对 *** 纪政纪监督检查,对建设领域 *** 政和企业领导干部的 *** 违规行为严肃处罚,对于不能够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 *** 主管部门或人员应当追究其行政责任。此外, *** 应设立“绿色通道”,加快审理拖欠 *** 和拖欠职工工资案件的进程;应强化执行法庭判决的手段,切实有效地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整治建筑市场的长效机制
我们认为,要从源头上彻底根治拖欠 *** 和农民工工资现象,应在当前 *** 及有关 *** 部门制定的各项政策 *** 措施的基础上,再主要配套建立四个机制。
建立建设产业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目前全国建设产业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已经建立,但区域 *** 的建设产业三方机制尚不健全,总体看,建设产业三方协商的工作机制还没有形成。产业三方机制是 *** 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工会和行业协会用不同的视角、不同的思考,通过协商的方式,全方位参与行业管理的重要形式。建立产业三方机制,可以充分利用劳动关系这根敏感的神经,及时发现建筑业市场出现的问题,从 *** 、企业、职工各自的利益出发协商达成一致,通过采取共同 *** 的措施有效地加大宏观调控建设 *** 劳动关系的工作力度,把不规范的市场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因此,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以至于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在国际上有近百年的历史,多年来三方协商已经成为发达国家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我们应该把这一机 *** 为一个成功的经验引入我国建筑业管理体制中,特别应发挥三方协商机制在规范用工、健全工资支付 *** 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建立投资和管理领域中的权力制衡机制。应按照 *** 投资的工程“投资、建设、监管、使用”适当分开,政企分开和实施相对集中的专业化管理原则,严格规范 *** 投资行为,建立 *** 工程按正常审批程序报批后,接受同级或上一级人民 *** 的 *** 和监督,由 *** 门按照承发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中标施工企业拨付 *** 的 *** 投资管理运行机制。
建立合同管理机制。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对项目投资方与施工单位双方合同签订和履行合法 *** 的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在审批开工项目时把所签订的合同是否公平、合法作为一个重要的 *** 内容;工程建设进程中,在依法对有关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的拨付及使用等情况实行监督的同时,还应对双方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正。应进一步健全仲裁 *** ,提高仲裁人员的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工程监理质量监检、造价咨询等机构在仲裁中的作用,更大限度地保证对合同 *** 作出裁决的公正 *** 。
建立社会 *** 监督机制。除通过 *** 、举报等形式接受投诉外,还应通过监察机构与各大媒体联网的形式接受群众投诉和建议,将建筑市场管理和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置于社会 *** 监督之下,对有恶意拖欠行为的业主和建筑业企业、监督执法不力的 *** 主管机构或人员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媒体宣传和 *** 监督声势,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和拖欠款问题的尽快解决。
(四)建设产业各级工会组织要在治理拖欠款和欠薪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建设产业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协助 *** 主管部门落实 *** 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 *** 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精神,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有利于彻底解决拖欠问题的政策 *** 建议。要依照《工会法》、《劳动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积极组织进城务工人员加入工会,通过与建设主管部门密切协作,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做好劳务队伍的进出口地区进城务工人员工会组建工作,更大限度地把各种类型的建筑劳务承包企业的工会组织建立起来,更大限度地把广大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要指导和帮助进城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并落实《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各项权利,同时对进城务工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帮助他们运用法律 *** 维护自己的基本权益。企业工会要 *** 职工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以及支付时间,并监督合同的履行。
各级建设产业工会要协同 *** 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拖欠和克扣进城务工人员工资问题,加强对用人单位支付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情况的监督,建立企业欠薪公示公告 *** ,全面推行企业用工诚信等级 *** ,增强企业工资监管工作的透明度。有条件的地方还应建立企业欠薪保障 *** 或实行工资备付金 *** 。以解决企业发生拖欠时垫付职工工资的资金来源。要积极推动,配合劳动行政部门加大监察力度,对用人单位不与进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采用欺诈、威胁等手段与进城务工人员签订非法合同、不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不依法支付工资报酬等违反劳动法律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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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之乡 *** 和乡干部包工程违法 *** 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